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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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与科技处在学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科学研究、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学科与科技处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落实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制定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点的培育和申报工作;

4.负责规划、组织学校各类科研基地和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5.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开题、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6.负责企、事业单位横向项目的审查签订、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全校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和成果转化应用;

8.负责各类科研成果整理归档、申报、评审、报奖及宣传推广工作;

9.负责高校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统筹及填报工作;

10.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