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合作类专项申报通知》(见附件1)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原则
(一)合作类专项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一种项目类型,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负责组织申报、立项、中后期管理,相关合作单位负责资助并协助项目管理。
(二)合作类专项旨在服务党委政府各战线、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各战线、各部门业务领域亟需加强研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三)合作类专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评审和管理。
(四)合作类专项由单位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是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与课题相关前期研究成果且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项目申请人须根据规定的选题方向按要求设计题目申报,申报课题应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较强的现实意义,不能与已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相同或相似。
3.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4.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合作类专项、“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中的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5.申请人可自主确定课题组,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合作类专项、“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中的两个项目。
6.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包括其子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5年5月29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7.有关专项中青年项目的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5月29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5月29日后出生)。青年项目课题组成员无年龄要求。
8.各专项的具体申报要求见相关附件。
三、申报方式
(一)系统申报和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申请人登录管理平台下载并填写《申请书》《活页》。
(二)申报时间
管理平台的申报开放时间为6月13日9:00。
(三)申报答疑
请申请人认真学习管理平台登录页面通知公告栏的项目申报使用手册。申报系统技术类问题请扫描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如有其他问题,请申请人先向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向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咨询。
四、项目评审与管理
本次申报的所有专项均由省社科规划专项小组组织评审,择优立项。评审结果通过“广东社科规划”网站发布。获批立项的项目按照《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各专项申报须知进行中期管理和鉴定结项。
五、申报安排
1.本次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初定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请书》《活页》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3.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希佳,联系电话:36903226。
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2025年度合作类专项申
报通知
2.各专项申报须知
学科与科技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