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请书》及申报材料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3.纸质版提交要求:《申请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由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
4.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楚华,联系电话:36903387。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学科与科技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