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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10:00:00 作者:罗兰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2024年度教育科学

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广东省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见附件)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立四个研究专题:

()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的重要论述开展研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省发展战略研究专题:重点围绕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的目标体系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教育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探索、服务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申报条件

()申报数量。4个研究专题,我校限项12项。

()申报要求。课题申请人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1.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5.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6.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本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撤销立项。

(二)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edu.gov.cn),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519日上午9点至614日中午12点,申报单位须在截止日期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三)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二维码(具体如下)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通知的项目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自行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
(https://gdjyky.gdedu.gov.cn)下载。

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63日(星期),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书》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3.纸质版提交要求:《申书》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由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

4.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楚华,联系电话:36903387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

申报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

项)的通知

          2.2024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

专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rar


学科与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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