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重点研发计划2024年度
重点领域研发专题产学研合作项目
认定立项方向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重点研发计划2024年度重点领域研发专题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立项方向申报工作已开始,现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2024年度重点领域研发专题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立项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科研人员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申报。科研人员按要求签署承诺书、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说明
(一)指南所称产学研合作项目,是指在穗企业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开展的技术研发项目,并已按规定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二)指南所称的“项目申报单位”是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卖方”;“卖方”应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或广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以及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如单个项目合同存在多个“卖方”单位的,由“卖方”单位协商确定唯一的“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为“卖方”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技术研发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三)指南所称的“合作单位”是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买方”;“买方”至少有一家单位为广州市内企业。如单个项目合同存在多个“卖方”单位的,除“项目申报单位”以外的“卖方”也可以作为合作单位,但在穗“买方”需为第一合作单位。其他与项目无关的单位不得挂名“合作单位”。不得将一个项目拆分为多个项目申报,或者多个项目打包捆绑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产学研合作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以来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为“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或“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单个项目技术交易额达100万元及以上。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已通过“买方”单位的合同验收,其中在穗企业实际支付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实现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四)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
四、申报材料
全流程网上申报,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分别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完成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全部买方单位公章)。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拨付到账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单位签署的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如涉及多“卖方”单位的,需提供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知情同意书。
五、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信息维护。项目负责人需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二)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广州科技大脑”,选择相应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00。
七、注意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各项要求,并按申报指南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三)项目状态、认定结果和公开公示等信息可登录“广州科技大脑”系统查询。
八、申报方式
1.本项目常年申报。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报材料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3.纸质版提交要求:申报材料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
4.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楚华,联系电话:36903387。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2024年度重点领域研发专题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立项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
学科与科技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