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经项目申请人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或机关部门推荐、学科与科技处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公示后,决定给予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本次共立项30项,项目立项情况见《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保证项目实施质量,认真完成项目合同的目标任务。
2、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负责人及所在部门应严格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使用经费,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3、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编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课题合同书》(附件2)。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17日(周五)前将合同书电子版提交至科研系统,请密切关注系统审核情况,待学科与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
纸质版材料要求:确保与系统提交版本一致,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合同书内签名盖章。
联系人:蔡楚华,联系电话:36903387。
附件:1.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课题合同书
学科与科技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