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对省教育厅2022年及2021年立项的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分别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2022年及2021年立项的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1.中期检查人员填写附件《中期执行情况报告》。
2.结题人员填写《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业绩成果登记表》、《业绩成果对照表》,并附上《项目合同书》及业绩成果纸质版复印件,按照业绩成果材料装订说明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正文页,著作、教材含封面、目录页)。
3.由学院(部)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盖章确认,所在学院(部)出具审查意见。
三、提交材料
请于2023年11月10号(星期五)前登陆科研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中期/结题材料,并将纸质版相关材料提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
序号 | 提交材料 | 提交要求 | 备注 |
1 | 科研项目中期报告 | 所有材料上传系统;纸质版一式三份 | 纸质版原件 |
2 | 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 ||
3 | 业绩成果登记表 | ||
4 | 业绩成果对照表 | ||
5 | 项目合同书 | 纸质版复印件 | |
6 | 业绩成果 |
联系人:蔡楚华,电话:36903387。
附件:1.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项目及人员名单
2.中期检查填写材料
3.结题验收填写材料
学科与科技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