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粤科函监字〔2023〕56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自查清理工作,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增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范,弘扬科学家精神,坚持追求真理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学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氛围。
二、工作内容
所有科研人员对2018年1月1日以来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其他作者)逐篇对照自查,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重点核查以下 6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 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充分认识本次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汇总、准确掌握本单位情况,并于2023年7月7日前将《科研论文自查表》(附件3)《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411学科与科技处,电子版发至dep-kyc@gcu.edu.cn。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2.学术规范对照表
3.科研论文自查表
4.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
学科与科技处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 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