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转发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见附件)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2024年度)申请书》,由所在单位根据推荐数量上限进行择优推荐。
二、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三、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四、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3.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4.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五、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六、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请书》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3.纸质版提交要求:《申请书》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
4.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蔡楚华,联系电话:36903387。
附件:1.关于转发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 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4年度)申请书
4.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推荐汇总表
学科与科技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