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3   阅读:10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坚持问题导向,从当前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选题,以问题为起点,把研究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的过程。题目自拟。

二、申报对象

(一)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其中,高校主要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三)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四)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2021、2022、2023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同一申请人不可同时立项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课题。

三、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周期2年,课题结项成果应包括:(1)《课题研究报告》;(2)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其他要求

我校申报限项4项。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在高校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机构(业务指导单位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工作人员申报的课题,可有1项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有关项目申报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联系,联系人:周中桅,联系电话:020-37627462、37627607,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邮编:510080。

五、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报书》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打包发送至邮箱dep-kyc@gcu.edu.cn。个人申报提交不予受理。

3.纸质版提交要求:《申报书》一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

4.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

3.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学科与科技处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广东省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书.wps

附件3.广东省学校德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