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粤黔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 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关于征集粤黔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的通知》(见附件1)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围绕协作地区科技需求和产业发展问题,密切联系和配合粤黔协作工作队,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聚焦产业技术指导服务、品种技术引进推广、技术瓶颈集中攻关、本土人才培养帮带、农业产业功能拓展等方面,积极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成果转化、创业辅导、政策宣传、规划设计等“三农”科技服务,积极为县、镇、村产业发展、科技水平提升提供科技支撑,赋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二、申报要求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2.热心科技协作帮扶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协作地区开展科技服务,能够解决服务地区相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
3.申报团队须有开展乡镇对接工作经验,具备较好的对接服务基础和专业水平,优先支持具有被帮扶县(市)对接服务工作基础团队,以3人为团队进行申报,团队服务期限为1年,期间团队成员累计驻地服务时间不低于60天。。
三、选派程序
1.省科技厅对申报团队开展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由粤黔协作工作队会同被帮扶县(市)组织遴选确定团队,本着“自愿、互利”和“双向选择、按需选派”的原则,提出拟派人员初步人选。
2.经遴选确定的科技特派员团队主动对接被帮扶具(市)及服务点,签订帮扶协议开展科技服务。
3.本批粤黔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由粤黔协作工作队、组、小组协调被帮扶地区提供经费支持,对接团队经粤黔协作工作队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备案。
四、考核认定
1.粤黔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帮扶期间,要加快凝练帮扶项目,及时开展帮扶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资料收集统计汇总、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按照省科技厅要求报送项目信息、工作进展和工作总结,同时抄送省乡村振兴局。
2.服务期满后,省科技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粤黔协作工作队对派出团队进行考核,按照“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议”的程序开展,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帮扶目标任务,以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绩效为重点,综合考核履职情况、服务效果等。
3.服务期满考核通过团队由省科技厅认定为承担重点派驻任务科技特派员。
五、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请表》Word版文档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打包发送至邮箱dep-kyc@gcu.edu.cn。个人申报提交不予受理。
3.纸质版提交要求:《申请表》一份,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
4.其他提交材料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关于征集粤黔协作科技特派员 团队的通知
2.粤黔协作科技特派员团队申请表
学科与科技处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广东省粤黔协作工作队关于征集粤黔协作科技特派员团 队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