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常规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见附件)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3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研究重点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类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聚焦事关党、国家和广东省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努力推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的理论成果。应用研究类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认清广东所处历史方位,突出深化粤港澳合作、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制造业当家、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县域振兴、绿美广东引领、文化自信自强、均衡性可及性、构建新安全格局等重大现实问题展开研究,积极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路径,为广东奋力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智力支持。
三、项目类别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不设具体的课题指南,由项目申请者自主申报。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1.一般项目资助有助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的基础研究,以及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应用研究。
2.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82年12月1日(含)之后出生)。
3.岭南文化项目的选题必须是独具地方特色、在省内外影响较大的历史文化课题。
4.后期资助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中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完成80%以上的中文书稿或完成50%以上的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内容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并达到本学科领域的先进水平。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版、南大版核心期刊或SSCI、SCI、EI等收录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12月1日(含)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并附论文修改说明。
四、学科分类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分24个学科组接受申报,具体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含民族学、宗教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语言学、外国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及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涉及交叉学科的,由申请者选定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
岭南文化项目作为独立项目类别接受申报,不划分学科组。
五、立项规模
拟立项总数476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具体拟立项数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一般项目、岭南文化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资助3万元,青年项目资助2万元。
六、成果形式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岭南文化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每个项目可单独选定其中一种或同时选定两种成果形式。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译著、资料汇编、工具书。
七、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类别项目。每一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或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类别的项目。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12月10日之后),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4.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申报系统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通过“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gdppssp.com.cn)“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报材料。操作方法及要求见系统通知栏《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未有申报帐号的项目负责人,请自行在申报系统上注册账号,学科与科技处审核后登录系统。
九、申报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5日(星期四),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要求:《申请书》及《活页》word版文档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打包发送至邮箱luolan@gcu.edu.cn个人申报提交不予受理。
3.纸质版提交要求:纸质版一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开学后各单位科研秘书补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
4.纸质版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待确定推荐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13711541986。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
学科与科技处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