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8   阅读:10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对照文件精神和要求,抓住机遇,积极动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2年度申报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两类。

    1.科研平台。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科研项目。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专项、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各专项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见附件2)。

    二、申报名额

   (一)科研平台

    1.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学校共计推荐申报2项。

   (二)科研项目

    1.创新团队项目。学校共计推荐申报2项。

    2.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学校共计推荐申报12项。

    3.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学校共计推荐认定8项。

    请各单位踊跃申报创新团队项目及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学科与科技处建议将是否申报过这两类项目纳入今年年终学科团队考核的补充考核指标。

    三、申报基本要求

    1.本次申报鼓励聚焦多学科交叉的科学技术或社会问题,申报交叉学科平台;申报的科研项目要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聚焦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开展研究。

    2.项目申报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项目申报人要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领域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3.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方式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通过“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平台服务平台”(http://210.76.75.91/)进行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18日。未有申报账号的项目负责人,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申请开通账号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报至学科与科技处,学科与科技处开设项目负责人帐号。

    五、申报材料要求

    1.各类平台和项目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如下,请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专项项目:2022年6月6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

   (2)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2022年6月1日(星期三)中午12点前。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报书》word版文档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打包发送至luolan@gcu.edu.cn,主题标注“院(部)名称+2022年省厅科研平台/项目”字样。

    3.纸质版提交要求:《申报书》纸质版一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个人申报提交不予受理。

    4.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待确定推荐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

      2.2022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

      3.申请开通账号人员信息表

      4.各类项目申报书

 

 

                               学科与科技处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指南及要求.pdf

附件3:申请开通账号人员信息表.xls

附件4:各类项目申报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