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5   阅读:14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给你们。请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其中23个学科通过我办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直接受理。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

     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五、申报办法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

    六、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申报材料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请书》、《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word版文档等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打包发送至邮箱luolan@gcu.edu.cn,主题标注“院(部)名称+2022年度国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字样。

     3.纸质版提交要求:纸质版一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各单位科研秘书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个人申报提交不予受理。

     4.纸质版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待确定推荐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常规项目申报通知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7.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63家)

 

 

                               学科与科技处

                               2022年5月3日


附件1:广东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7: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63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