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及《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给你们。请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学术导向,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质兼美、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3.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见附件)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5.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6.同一成果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材料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内含成果概要活页)、《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2.《申请书》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3.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4.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电子版文件,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我处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材料不予退回。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1.本次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提交要求:申报材料word版文档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打包发送至邮箱luolan@gcu.edu.cn,主题标注“院(部)名称+2022年度国家社科成果文库”字样。
3.纸质版提交要求: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交至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个人申报提交不予受理。
4.纸质版终版提交材料事宜待确定推荐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的 通知
2.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
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4.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
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
6.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名单
7.指定推荐出版机构名单
学科与科技处
2022年3月30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doc
附件4: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