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阅读:144

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文件(见附件1-2)转发给你们,请仔细研读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相关类别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与要求

   (一)重点平台

     1.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2.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3.广东省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4.粤港澳高校联合实验室

     5.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6.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7.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以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创新团队项目

    1.重点支持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能以团队协作为基础,有明确目标任务,依托良好的平台和项目,具有突出的创新成果和较高的创新水平,进行持续创新创造的人才群体。

    2.申报团队原则上以国家重点学科或广东省攀峰学科、省部级重点平台或省级以上示范性专业为依托,具有承担国家及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4.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课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团队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创新团队项目培育期为3年,经培育建设之后,团队有望成为国内同领域具重要影响力的研究群体,争取成为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

   (三)重点领域专项

    1.专项项目研究内容:

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领域专项项目: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跨界融合、智能化发展加速和全方位产业生态竞争等新趋势,重点支持包括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专业领域的研究,加强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建设和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

数字经济重点领域专项项目:重点支持对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技术的研究,加快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技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专项项目: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立足广东乡村经济发展实际,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技术咨询与科技支撑服务,推动农业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2.申请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老师,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的申报以课题的方式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各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科研项目。

   (3)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具有对重大项目开展研究必备的平台、设备及其他各种条件。申报项目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特色创新项目

    1.特色创新项目主要是支持各级各类高校中有潜力的科研骨干在特色领域或方向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将重点支持结合经济社会与学校学科发展的需要及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有望成为学科新生长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创新性研究。

    2.特色创新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项目要求研究内容紧跟科技前沿热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需要,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特色创新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项目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所面临的挑战、机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

    3.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负贵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遣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工作。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科研业绩优秀。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

    1.重点支持有潜力的青年研究人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对跨领域、跨学科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前沿问题的探索。

    2.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截至2021年4月30日,下同)、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3.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格

    1.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及个人自主申报,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学校公示无异后,由学校统一上报教育厅。

    2.根据省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项目负责人(包括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承担的省级财政支持项目不超过3项。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报。

    3.已获批过此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组织人员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6月2日17:00前将《“×××平台/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份双面打印交学科与科技处(行政楼411办公室)进行初审,过时不候,电子版发送至luolan@gcu.edu.cn。学校将统一遴选,择优上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各类项目申报书

 

 

                                                                  学科与科技处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各类项目申报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