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专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科研评审的公平化和科学化,推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科学发展,学校拟遴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科研项目研究实践经验的专家,现组织开展科研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较高的学术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本学科学术前沿理论,关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能够准确研判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需求的关系及相互融合的内升动力。
3.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4.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省级、校级重点学科所在学院推荐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0人(其中校外专家占50%以上),其他二级学院(含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推荐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占50%以上)。
三、专家推荐程序
1.申报人下载《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填报个人信息,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统一汇总报送至行政楼411学科与科技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luolan@gcu.edu.cn。
2.学校对推荐单位推荐申报的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专家公示后纳入学校科研评审专家库管理。
3.专家中非本校教师需提供职称证书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纸质版)。
四、推荐申报时间
各单位初审通过并上报专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人选汇总表
学科与科技处
2020年10月9日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专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科研评审的公平化和科学化,推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科学发展,学校拟遴选一批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科研项目研究实践经验的专家,现组织开展科研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科学品德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较高的学术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本学科学术前沿理论,关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能够准确研判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需求的关系及相互融合的内升动力。
3.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
4.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省级、校级重点学科所在学院推荐专家原则上不少于10人(其中校外专家占50%以上),其他二级学院(含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推荐专家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占50%以上)。
三、专家推荐程序
1.申报人下载《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填报个人信息,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后,统一汇总报送至行政楼411学科与科技处(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邮箱luolan@gcu.edu.cn。
2.学校对推荐单位推荐申报的专家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专家公示后纳入学校科研评审专家库管理。
3.专家中非本校教师需提供职称证书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纸质版)。
四、推荐申报时间
各单位初审通过并上报专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兰,联系电话:36903386。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科研评审专家库人选汇总表
学科与科技处
2020年10月9日